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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2020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省司法厅2020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021-05-10 15:05 湖北省司法厅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厅对2020年度省级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决策水平,为预算编制和相关部门运用评价结果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预算项目和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做到绩效评价全覆盖

三、评价原则

(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省级预算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二)统筹兼顾。部门自评侧重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检查。

(三)责任约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负责。自评工作方案应当呈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部门自评结果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

五、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资料,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省司法厅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省司法厅2020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x

2.省司法厅2020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

2.法制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2.法制建设自评表.xls

3.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表

3.普法宣传自评表.xls

4.律师工作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4.律师工作管理自评表.xls

5.基层司法业务项目绩效自评表

5.基层司法业务自评表.xls

6.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6.法律援助自评表.xls

7.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绩效自评表

7.法律资格考试自评表.xls

8.监狱戒毒管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8.监狱戒毒管理自评表.xls

9.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表

9.社区矫正自评表.xls

10.综合事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10.综合事务工作自评表.xls

11.不可预见费绩效自评表

11.不可预见费自评表.xls

12.对下法律援助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省对下法律援助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省对下法律援助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x

13.省对下社区矫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省对下社区矫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省对下社区矫正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

14.省对下人民调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省对下人民调解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省对下人民调解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x

15.省对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省对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省对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表.xlsx


省司法厅

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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