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湖北省司法厅微信二维码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互联网+”:拓宽公证服务新路径 创新公证服务新模式

——十堰市司法局积极推进远程视频公证工作

2024-09-05 19:48 十堰市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推动公证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平台,拓宽人民群众获取公证法律服务的渠道,实现人民群众公证业务“就近办”十堰市司法局在前期前往茅箭区、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于93-4日,组织召开全市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业务培训会,全力推进远程视频公证工作。培训开班式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长彭宇枫同志主持,十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喻强同志出席并讲话。各试点县(区)司法局负责公证业务的干部、各试点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远程公证业务的工作人员和市公证处部分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共计30余人参加。

开班式上,喻强同志指出,这次培训是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全力冲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关键节点组织的一次重要培训。培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司法部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镇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便捷度和满意度。

为确保本次培训和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喻强同志强调,一是要提升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充分认识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改革举措,是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镇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迫切需要,也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远程公证服务体系,有利于解决我市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乡镇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难以充分满足等问题,有效节约当事人寻求服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全体参训人员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要强化能力建设,切实担负起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使命责任。要大力弘扬联系实际、持续学习的学风,立足岗位需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方法技巧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调查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担责能力,为切实履行好远程视频公证辅助事务的使命责任提供坚强保证。同时,十堰市公证处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乡镇的日常指导监督和服务保障。三是要严格纪律要求,努力确保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任务的高质高效。培训期间,全体参训人员要珍惜机会、专心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做到学与思、知与行相结合,真正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辅助办证的工作实践之中。工作当中,充分认识到办理公证和辅助验证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务必做到严格程序标准、不搞变通,严谨调查核实、不走过场,严肃执业纪律、不打折扣,牢记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方法技巧,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公证事项,坚决防止出现假证、错证和人情证。

培训期间,十堰市公证处副主任骆玮玮同志就公证业务受理阶段有关工作要求及需要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讲解;十堰市公证处主任王道富同志就公证业务重点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辅导,并对工作中关键环节进行了特别提醒;技术人员对远程视频公证办证系统进行了现场演示,并指导参训人员进行了实务操作。

下一步,十堰市司法局在实地调研、业务培训、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将紧紧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综治中心或党群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在更多有条件的乡镇持续拓展远程视频公证业务,让更多优势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基层一线,让远程视频公证这项利民、便民、惠民举措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