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出台若干措施 服务保障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9月30日,湖北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强化法治供给、法治赋能、法治服务、法治保障、法治担当五个方面提出15项措施,为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
强化法治供给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数字经济等湖北优势产业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合作协议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创新政策支持制度体系。
强化法治赋能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法治服务
深化涉企法律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武汉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支持武汉仲裁委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开展全省涉外法律实务人才培训,加大科技创新领域普法宣传力度,护航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科技创新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强化法治担当
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专业能力和实战水平,争做服务高质量发展优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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