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质化发展,6月30日,湖北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全省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不断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培训、参审、保障等各项工作,人民陪审员的数量质量、代表性广泛性显著增强,参审质效持续提升。截至2026年6月,全省共有人民陪审员1.1万人。近三年,参审案件10.6万余件,在促进定分止争、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游劝荣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实现形式。全省法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依法正确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
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来自人民群众,具有独特的身份优势,是司法贴近民意的桥梁。人民陪审员群体要充分发挥“非法律专业”的独特优势,以普通人的情理常识感知案件、以社会大众的朴素良知参与审判,从多元视角审视法律事实、贡献民间智慧,与法官的专业判断互补,让司法裁判更接地气、更符合社会大众期待。要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人民陪审员具有熟悉本地风土人情、当事人更加信赖的天然优势,要善于用群众语言讲清是非曲直,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让公平正义以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实现。要做好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将参审的所思所想带给身边的群众,推动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游劝荣强调,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各级法院党组要健全完善参审机制,加强法官指引,稳步提高参审实质化、均衡化水平,确保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职权。要强化履职保障,完善配套服务,健全日常联络、业务培训机制,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高效参与审判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和便利条件。要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下依法行使审判权,共同促进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杨军指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独特优势。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人民陪审员制度放在全面依法治省实践中去谋划、去落实,规范选任程序,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个规范”为抓手提升选任工作质效。要严格规范随机抽选,把好“入口关”;依法规范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把好“结构关”;科学规范资格审查,把好“素质关”,选任一支政治上强、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深化与人民法院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配合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协同做好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考核。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宣传引导,讲好新时代“无袍法官”的感人故事,努力把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班式上,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荆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阳新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王贤江、通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范丽娟、孝感市孝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肖秋英、黄冈市黄州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郭风雷等受表扬的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代表和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开班式。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宣读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通报表扬的我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并通报表扬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大代表占志启,省人大代表陈学友,省政协委员赵山华应邀参加开班式。
开班式以视频形式召开,在省法院设主会场,各中级人民法院设分会场。省法院、省司法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省各中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各市(州)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全省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开班式。
据悉,本次培训班为期三天,来自全省各基层法院推荐的109名人民陪审员参训。培训期间,将邀请专家学者、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以及人民法庭庭长,聚焦陪审员日常履职实际,围绕职责规范、参审重点及陪审功能范围拓展等方面开展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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