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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培训班开班

2026-05-12 15:41 湖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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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全省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培训班在省委党校开班,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省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有关负责人受邀就统筹推进“五项工作”作开班授课。省司法厅分管负责同志作开班动员。

课程详细介绍了党中央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工作部署情况,系统总结了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五项工作”理念的提出背景、发展经过与实践成效,深入剖析了其在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形成的治理合力。同时,结合司法所职能定位与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意见》精神,重点讲解了新时代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一体推进“五项工作”的路径方法。大家纷纷表示,授课理论与实例交织,解读与指导并重,为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实用指引。

培训班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聚焦职责定位,准确把握《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在强化政治统领、突出法治功能、优化法律服务、化解风险隐患等方面下功夫,把司法所打造成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坚强阵地。要强化保障支撑,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用好转移支付资金,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全力推动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培训班为期3天,将邀请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围绕基层法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等主题作专题授课,同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分组研讨、影视教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各市(州)司法局分管促进法治工作的同志、促进法治处(科)长,各县(市、区)司法所长代表,以及来自西藏山南地区的30余名司法行政同志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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