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进一步部署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与专项行动
近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与专项行动协调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专项监督与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明平,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刘平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底,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先后印发《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提升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助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行动”对激发企业活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组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配合做好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纳入全年执法监督工作重点予以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注重系统谋划,树牢系统思维,做好资源整合,构建完善政府内部协调联动、行政司法协作、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业务配合等四项机制,进一步密切工作联系,不断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打好规范涉企执法的“组合拳”。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把握方式方法细化工作举措上再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监督质效,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存量,深挖问题产生根源;通过检查督导完善整改措施,弥补监管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根源治理,为“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凝聚强大合力。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等12家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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