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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通知

2022-06-29 16:39 湖北省司法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厅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调整删减、对备案事项进行流程调整、对省厅行政许可内部流程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材料进行调整或删减。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中非必要、不科学、不实际的办事材料进行调整或删减,具体调整或删减的行政许可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二、规范省厅行政许可内部流程。为规范省厅行政许可内部流程,便于规范行政许可权的行使,提升行政许可的效能,对省厅行政许可内部流程进行规范,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对个别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等备案事项,调整为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处理。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附件:1.调整或删减的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2.省厅行政许可内部流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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