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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法治护航——2022荆楚普法云课堂第四期精彩开讲

2022-08-11 09:50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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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云课堂,名师来普法。”8月10日,由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承办的“好一个活‘法’”——2022荆楚普法云课堂第四期直播课在荆楚网直播间开讲。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郭亮以“法治乡村与基层善治”为主题进行授课,吸引了近55万网友观看。

荆楚普法云课堂第四期直播课现场。肖慧婷 摄

郭亮教授直播授课。肖慧婷 摄

法治建设 为基层善治提供根本保障

法治乡村究竟是什么?郭亮教授介绍,法治乡村是一种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时代背景,以提供乡村“有效治理”为历史使命,以保障农民权利、规范乡村事务、约束乡村公权力为内容的治理形态。法治乡村不仅要有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还要实现一种公权力、社会权力、村民干部相互合作、和谐相处的村庄治理乃至基层治理的良好生态,这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目标。

法治乡村 与基层德治自治共同推进

法治乡村应该如何实现?郭亮教授认为,一方面需要推动法律的普及,树立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需要一系列治理条件的配合,必须和基层自治、德治的建设共同推进。目前,乡村社会纠纷的类型主要为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和生产纠纷。由于这些纠纷的非讼性、多发性、地方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单纯的法律介入往往无法发挥出有效的定纷止争作用。“通过法治、自治和德治的结合,使得相当一部分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真正疑难的、重大的案件进入到司法程序。法治、自治和德治相互配合,这样法治乡村的建设才能实现。”郭亮说。

良法善治 和谐相处的良好治理形态

如何理解“良法”与“善治”的关系?郭亮解释,法治乡村本身就是基层善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法治乡村建设能够规范基层公权力的运行、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从而为不同利益主体的互动提供基本规则,进而为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基层善治是法治与自治、德治的深度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践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直播期间,省直有关单位、各地市州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观看了直播课。

省委统战部组织观看直播。

省公安厅组织观看直播。

荆州市司法局组织观看直播。

荆门市统计局组织观看直播。

黄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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