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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向18家省直单位反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意见

2024-05-17 09:51 湖北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

5月16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反馈会议,受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委托,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少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自2023年11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对18家省直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各督察组坚持真督实察,认真总结了各单位的亮点,深入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形成了督察反馈意见。省直各单位法治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央依法治国办决策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会上,宣读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委依法治省办以正式文件印发了对18家省直被督察单位实地督察反馈意见,会议现场向各单位面对面进行了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最后,徐少林同志就做好督察整改工作作了讲话,就督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徐少林同志在会上指出,此次实地督察政治站位高,组织领导有力;坚持真督实察,工作扎实有效;聚焦问题短板,法治督察有为。他强调,各省直被督察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全力推进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将督察整改通知和督察反馈意见向单位党委(组)汇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大力巩固拓展督察整改的工作成果,以最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以更宽的视野不断拓展整改的广度深度,积极转化、优化、实化督察整改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督促改、以案促改,切实放大整改效应,建立常治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进步,通过督察整改让人民群众看到新成效,感到新变化,得到新实惠。要通过此次督察工作,进一步总结、规范、创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督察整改水平,不断培育新经验、新亮点,着力打造湖北法治建设品牌。要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北,以更高水平、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8家省直被督察单位分管法治建设的负责人,法治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处室人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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