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信件公示】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事项

2021-12-28 10:39 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

来 信 人:夏  博

来信时间:2021-11-26

来信内容:

主要诉求:我们于2019年秋季到武汉某高职院校入学上高三高职衔接班,当时学校除了收取一整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另外还收取了我们每个人120/个人的空调押金到现在还没退!而且我们当时很多人都联系过当时负责人,而其却对关于退还我们住宿费和相关费用一直不理不睬,不给予任何与此事相关的答复,甚至还出现了与负责人联系不上的荒谬情况!另外我们找到学校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学校没有这个老师,该同一批次的学生不在少数金额也不小,那么其培训机构以及中介借该学校名义招生乱收费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呢?可以追究其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我们请求司法及其相关部门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答复单位: 湖北省司法厅信访办

答复时间: 2021-11-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请直接联系湖北省法律咨询服务热线12348咨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