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24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审议,确定了69个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100名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庆子
联系电话:027-87238663,传真:027-87815189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织培训处
邮政编码:430071
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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