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建议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要求,湖北省司法厅对2004年—2022年获得命名的我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核。根据工作要求,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3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湖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联系人:肖 翔,电话:027-8723855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
湖北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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