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2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省司法厅党委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整改会议精神,逐条逐句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切实增强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政治上解决问题的高度自觉。严肃认真召开厅党委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刀刃向内,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成立厅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全面管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党委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狠抓落实。研究制定“一方案三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要点,确保每条措施每个要点可检验、可考核、可追溯。采取现场督导、专题研究、调研推进等方式推动巡视整改,先后召开10余次党委会、领导小组会、推进会、工作专班会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见效。成立巡视整改办,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建立月调度、信息报送、工作记事制度,持续跟踪问效。派出督查组,对重点责任单位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党委成员、责任单位改进提升整改质效。建立整改销号机制,每条整改措施销号都经过责任单位集体研究、分管党委成员审核把关、整改办查验评估、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入督促推动整改。
(四)深化专项治理,推动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结合“干警素质提升年”“湖北政法大练兵”专项活动,重点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等,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同题共答、联动整改,以重点问题整改推动全面整改、全面突破、全面提升。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用好巡视成果,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考核及领导班子述职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湖北省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荆楚普法云课堂”等优质教学资源作用。继续围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深入开展调研。
二是持续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质效。制定学习计划,对年度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用结合提出明确要求。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等开展现场教学。建立学习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抓紧抓细思想政治建设。将专题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对系统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督导,研究部署具体举措。
(二)认真履行主责主业方面
一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省。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聚焦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印发工作提示。将“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作用”列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对相关市州开展推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履职专项调研督办。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作用,将其作为“2025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评估指标体系”的指标。
二是认真履行省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责任单位职责。加强与省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优化省司法厅具体承担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动态监测指标,进行数据量化。对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重新进行分析研判,增强监督评价差异性。
三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健全完善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后评估与年度立法计划衔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在厅门户网站首页设置“立法意见征集”版块,方便社会公众点击浏览并参与,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采取实地调研、面对面倾听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扩大参与主体覆盖面。通过人大立法联系点“民主、民意、立法直通车”,拓宽意见来源和社会参与渠道。
四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指导调研,统筹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省纪委监委对罚没收入异常地区2024年度已办结的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出台《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推进“无感式”“分级式”“联合式”行政检查。印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五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湖北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2025年)》。指导全省17个市(州)修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指南,并在当地政务服务网公布;省司法厅在湖北法律服务网集中发布了各地办事指南。印发《关于推动实现全省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的通知》,加强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的建设。
六是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以法治思维服务保障改革发展质效,科学编制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立法项目跟踪管理;加快推动党委政府关注、改革发展稳定亟需、人民群众急盼、立法条件成熟的“小切口”立法项目进程。强化信息化赋能改革,推动《湖北省司法厅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全周期的工作流程,明确厅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职责,湖北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已完成部署并上线试运行。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扛牢党委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会议,持续督促落实责任。综合运用内部巡察、警务督察、财务审计等手段,做实行业和系统监管。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通报问题整改,督促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提升警务督察质效,制定《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抓典型问题通报,2025年以来下发警务督察通报3期,督促系统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整治。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印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工作流程,督促相关单位统筹抓好系统整改工作,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
二是精准落实监督专责。驻厅纪检监察组持续完善政治监督联动协调机制,细化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坚持季度对账,动态更新;结合改革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以及支点建设“七大战略”赋予司法行政系统的任务,定期盘点对账,动态更新监督清单;结合“司法行政业务月学月督”活动,提示风险、压实责任、推动整改。注重用专项监督的方式推进政治监督,聚焦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等工作,会同省司法厅工作专班赴市州、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督导,走访企业、行政执法单位,并就推进过程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约谈提醒;会同省司法厅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暨半年工作推进会,精准反馈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召开厅党委会、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工程项目审计等有关情况,采取内部审计和上级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厅直单位工程项目开展常态化审计监督,强化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管。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专题调研,建立“近期可用、中期培养、长期储备”的三级干部库;印发《关于做好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跟踪了解系统领导干部配备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情况,分批次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工作。建立厅党委管理领导岗位动态分析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成果运用,常态化做好选拔配备工作。
二是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规范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厅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厅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统筹谋划、分类指导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行业党建工作任务;健全分类指导工作机制;建立行业主管处室和省行业协会定期向厅党委汇报行业党建工作情况的机制。厅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律所党组织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列出行业禁止性行为“负面清单”;对软弱涣散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进行摸排,督促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保持慎终如始的整改态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学习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落细,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深化动真碰硬的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问题特别是容易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的问题,逐项复核效果,坚决防止抓整改“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等现象发生。对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加强调度,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一鼓作气、一抓到底。
(三)扎实推进系统集成的建章立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追根溯源,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标本兼治,持续深入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已经形成的制度,视情开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维护制度刚性。
(四)着力深化常态长效的成果运用。聚焦支点建设,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8日至1月28日。联系电话:027-8723808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邮编430071);电子邮箱:hbssftdwjszdc@163.com。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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