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切实提高立法质效,省司法厅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内容及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湖北实际,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贯彻“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省政府立法权限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省域战略规划实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各项任务目标,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投资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交通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小切口”原则,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
四、有关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以立法项目建议书的形式书面提出,包括立法项目名称、依据、立法的必要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并可附立法项目建议稿和相关参阅资料。同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hbsflfyc@163.com;
(二)发送传真:027-87250181;
(三)书面邮寄: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湖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编:430071,来信请注明“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字样。
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司法厅将进行评估论证,决定是否纳入2025年度立法计划。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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