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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公告

2024-05-10 15:35 湖北省司法厅

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安排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全省拟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12。派遣省份涉及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每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7日。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我省执业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品行良好,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6-55岁之间。

三、志愿者的政策待遇

(一)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为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为服务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二)基金会为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000(税前)

(三)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年以上(含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六)省司法厅给予律师志愿者每人每年一定数额的工作补助。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律师志愿者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附有本人执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应有律师志愿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526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所在地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科),层报省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人:王玉平   联系电话:027-87361582

附件:“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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