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现就我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资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证书颁发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2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的方式进行。
1.3月14日至15日,申请人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
2.3月18日至3月22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证书颁发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2.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现役军人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4.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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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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