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湖北省司法厅微信二维码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襄阳仲裁委高效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026-01-20 09:12 襄阳市司法局、襄阳晚报

近日,襄阳仲裁委员会高效发力,仅用两天时间便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以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这起纠纷源于某房地产公司与市民张某、李某的购房合同履行争议。2017年6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李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楼房。张某、李某支付部分购房款后,房地产公司按规定为其办理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此后,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问题未能如期交房;张某、李某也因自身经济状况变化,未能按期补交剩余购房款,并明确告知房地产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2025年12月9日,房地产公司依据补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襄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合同,并由张某、李某协助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

案件受理后,襄阳仲裁委员会迅速梳理双方核心争议焦点。为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仲裁工作人员主动向双方释明相关费用减免政策,帮助当事人降低解纷成本。在仲裁庭的积极引导下,双方秉持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原则沟通。得益于仲裁员的专业调解,次日双方便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明确自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张某、李某无条件配合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

同日,仲裁庭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并制作仲裁调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该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