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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召开2024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2024-04-02 19:15 十堰市司法局

3月28日至29日,十堰市司法局在郧阳区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十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喻强出席会议并讲话,郧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海伦到会致辞。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股)长、“法律明白人”代表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观摩了国家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五治”融合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美丽环境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工作,集中观看了郧阳区“八五”普法专题片,听取了郧阳区近年来通过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工作介绍。

会议宣读了《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市优秀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模范“法治带头人”的通报》,为获得十堰市第二届新时代“最美普法集体”“最美普法个人”代表和被授予第二批“十堰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代表进行颁奖、授牌。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刘恩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专题宣讲,安排郧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建军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好法律明白人》作专题授课;邀请郧阳区村居法律顾问王崇武律师讲解了《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旨在把律师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乡情优势结合起来,帮助“法律明白人”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参会代表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责任明晰,进一步凝聚创建培养工作合力。大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创建和培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政策、制度、人才、经费等方面保障;积极强化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级资源,促进创建和培养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厘清各级职责任务,做到统筹指导在部门、组织推动在乡镇、创建主体在村居。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指引,进一步提升创建培养工作质量。对照创建和培养标准,做到三个明确: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实施步骤,从健全组织、制定方案、细化标准、选树对象、培训培养、发动参与、营造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八个环节发力;明确工作标准,从健全的村级组织、完善的计划方案、规范的制度机制、素质良好的队伍、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良好的现状六个方面入手。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创建培养工作的实效。切实增强创建和培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创建和培养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在选树培养机制、宣传发动机制、督导评价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突破;始终坚持创建培养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加快形成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典型示范,将创建培养工作融入村务管理,融入矛盾纠纷调处,融入和美乡村建设。

下一步,十堰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找准差距不足、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和培养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着力构建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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