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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司法局:复议文书履行承诺制促“案结事了”

2026-11-05 15:13 鄂州市司法局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6年以来,鄂州市司法局以“复议文书履行承诺制”为切入点,在送达复议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文书履行承诺书》,要求被申请人承诺按期履行决定。截至目前,已发出承诺书19份,按期履行率达100%,无一例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引发后续强制执行事件,真正让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终点站”。

推行“送达即承诺”,建立闭环机制。市司法局将承诺书制作为制式文件,涉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在收到决定书时签字确认,明确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建立“承诺、践诺、评诺”闭环管理。这一纸承诺,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结案转向主动解纷,从制度源头防止程序空转。复议机关同步建立履行台账,逐案跟踪、逐项销号,确保每份承诺书有回访、有落实、有记录。

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确保承诺不落空。对承诺到期前5个工作日仍无实质进展的案件,由复议机关提前启动督办预警,通过制发提示函、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及早介入督导,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群众诉求不落空;对到期后仍未履行承诺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并直接约谈被申请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整改不力的单位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负面清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这一刚性机制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权益真正兑现。

健全建议溯源机制,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履行承诺不是终点,减少行政争议才是目标。市司法局结合复议案件发现的共性问题,定期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行政复议建议书,帮助其查找执法漏洞、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减少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的复议案件,推动相关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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