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出台创新涉企监管方式十五条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鄂州市司法局印发《创新涉企监管方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涉企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围绕数字化监管、无感监管、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裁量权适用、强化执法监督五大方面,推出系列扎实举措,助力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措施》明确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年度计划备案公示等制度,从源头防治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依托湖北省涉企行政检查系统,推行“扫码入企”,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持续扩大“综合查一次”覆盖面,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机制,切实提升联合监管质效。持续深化“无感监管”,健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柔性执法举措。严格规范裁量权适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案例指导,为一线执法统一尺度提供指引。执行涉企文件“双审联动”机制,从严整治“两执四乱”突出问题,常态化组织案卷评查,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
下一步,鄂州市始终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紧扣“两区一枢纽”建设目标,持续优化涉企监管机制,不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奋力争当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排头兵,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鄂州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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