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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报道:112个司法所巧解基层治理“千千结” 宜昌全面激活司法所职能作用促善治

2026-07-28 15:15 法治网

近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法治网报道《112个司法所巧解基层治理“千千结” 宜昌全面激活司法所职能作用促善治》,推介宜昌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优化体制机制、深化多元共治、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推动司法所成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主阵地与“参谋部”的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长江江心一处岛屿,因滩涂使用权归属问题,两户村民召集各自亲友准备争抢,冲突一触即发。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司法局百里洲司法所闻讯立即启动“洲岛联动”机制,联合镇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及村“两委”组成专项调解小组赶往处置。

稳定双方情绪、前往争议滩涂现场勘察、查阅土地权属档案、结合当地岛屿治理惯例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两天后,经过专项调解小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明确了滩涂使用权归属,从而避免了矛盾升级。

这一案例,正是宜昌市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写照。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作用。近年来,宜昌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从优化体制机制、深化多元共治、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综合着力,推动司法所成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主阵地与“参谋部”,凝聚基层治理法治合力,探索出一条具有宜昌特色的基层善治之路。

助推依法治理

“国有资产出租收益不宜直接全额划入村集体账户,可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规范实现收益共享。”在枝江市问安镇党委会讨论相关议题前,枝江市司法局问安司法所所长黄丹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被纳入决策考虑。

如今,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党委会、参与重大决策法治审核,在宜昌多地已成为常态。

“为基层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参谋,是司法所的法定职责,也是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最直接的体现。”黄丹说。

秭归县梅家河乡党委副书记陈瑶迦深知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性。2018年大学毕业后,陈瑶迦成为基层司法所的一员,她在7年时间里先后辗转3个乡镇,2025年从司法所所长岗位调任现职。“随着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司法所的专业意见在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基层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陈瑶迦说,镇里处置一些重大矛盾纠纷、出台规范性文件时,都会请司法所参与,确保工作更加规范。

近年来,宜昌市司法局坚持把司法所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建立健全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指导司法所当好乡镇(街道)法治参谋助手,有序开展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效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过去,乡镇(街道)一级法治建设存在体制机制空白。2023年,宜昌在湖北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及《宜昌市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标准》,明确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承接和落实上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安排部署的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各项工作。

“这一制度安排从根本上理顺基层法治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枢纽地位,明确了履行参谋服务、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的工作职责。”宜都市司法局陆城司法所所长郑雪峰说。

各地司法所还积极组织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基层治理;指导村(居)委会依法依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清理废除“土政策”“歪规矩”;指导村(社区)依法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宜昌全市112个司法所累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000余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00余条。司法所参与制定修改村规民约2400余件次,协助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3500余件。全市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厚植法治意识

“以前最担心的事,就是辛苦种的菜,卖给别人后却收不回款。”菜农老田笑着说,现在有了规范的合同、欠条、收条等样本作为参考,心里踏实多了。

老田住在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天河坪村。近年来,该县高山蔬菜、盆景两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迅猛,成为当地群众重要经济来源。

过去,农户与客商大多数采用口头约定、熟人引荐等方式交易,存在较多风险点,客商跑路、拖欠货款、质量纠纷时有发生。

针对山区群众居住分散、法治意识淡薄、法律需求具体的特点,资丘镇、火烧坪乡等地司法所组建涉农法律服务队,通过“田间法治课堂”“农闲普法会”等形式,用土家族方言土语,推动法律知识走进湾组屋场、蔬菜基地、盆景培育园。

长阳的实践并非个例。在枝江市董市镇,农闲傍晚,几条板凳一围,一场“湾子讲堂”就开了场。司法所工作人员用方言讲法律、用身边事说规则。村民听得懂,也愿意开口问,讲着讲着就打开了话匣子:有人说起地界纠纷,有人提到务工欠薪,还有人询问婚姻财产问题……工作人员边听边记,详细解答这些零散却真实的困惑,一场“讲堂”悄然变成了摸清群众法治需求、化解零散矛盾的窗口。

每一次纠纷化解的过程,也是厚植群众法治意识的过程。宜昌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地域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夯实平安稳定“底盘”的同时,潜移默化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

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司法所组建“司法所牵头+村(社区)为主+网格员兜底+法律明白人参与”的四级排查队伍,开展纠纷排查,2025年以来累计化解涉农矛盾纠纷200余件。

在兴山县昭君镇,司法所针对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游客纠纷、民宿经营纠纷,建立“旅游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旅游纠纷“快接、快调、快结”。

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司法所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创新“司法所+派出所+民族调解员”联动模式,吸纳土家族德高望重的长辈、村干部担任民族调解员,充分尊重土家族群众“重情理、讲和睦”的习俗,化解民族地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夯实基层基础

借屋办公、一人一所,这曾是宜昌不少司法所面临的困境。

如今,规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室、行政复议咨询点等业务功能室,配备专业办公设备和普法宣传资料,成为宜昌各地司法所的“标配”。

“我们坚持把资源、力量、服务向基层倾斜,从阵地建设、人才支撑、运行保障方面综合着力,全面建强基层法治的‘主阵地’和‘主力军’,推动司法所从‘想干事’‘能干事’到‘干成事’。”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兴苗说。

在明确机构规格方面,宜昌市在湖北省率先发文明确了司法所为副科建制规格,112个司法所单独核定政法专编共计236个,严格落实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履行“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

在建强人员队伍方面,宜昌市按照“先基层、后机关”原则,选优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其中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60%。全市103个司法所实现2+N标准,占比为93%。同时,通过举办司法所所长培训班,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案例研讨擂台赛等,切实提升司法所所长能力水平。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宜昌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200余万元,置换、重建、维修改造司法所97个,多地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全市107个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规范化标准,占比为95%。

针对部分山区司法所交通不便、服务半径大的现实难题,宜昌市司法局在偏远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点,配备流动法律服务车,定期开展上门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此外,宜昌市还注重资源整合,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建设,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力量。2025年以来,全市“法律明白人”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000余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200余件,化解纠纷1100余件,预防纠纷3500余件,成为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钧顺表示,宜昌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持续强化司法所职能,将其真正打造成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的坚强阵地,让法治精神深深扎根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成为社会共识与文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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