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民调解机制改革 助力建设法治枝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枝江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机制,主动破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复杂、利益诉求多样等问题,有力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突出“三项建设”,实现从“底子薄”到“底气足”。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建立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设立“夕阳红”说事室和代表委员调解联络室,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353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5885万元,进一步筑牢社会平安稳定根基。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注重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组建60人的“调解专家人才库”、24名专业律师团队。三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依托市综治中心推动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诉讼服务等平台实体化融合,全力打造矛盾调处、法律服务、速裁审判等“组合式套餐服务”,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枝江市“矛盾一站化解平安共同缔造”项目荣获“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
二、突出“三个环节”,实现从“一元解纷”到“多元化解”。一是把“事前”预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源头预防,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形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大排查工作格局。二是把“事中”化解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周研判会商、月督办调度制度,健全群众诉求“受理—研判—分流—调处—督办—问效”全周期闭环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把“事后”跟踪作为有力抓手。规范回访内容、落实回访帮扶、抓实回访质效,采取“谁调解、谁回访”的方式,实现案件回访跟踪全覆盖,全力做好案结事了“后半篇文章”。
三、突出“三大机制”,实现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
一是构建市、镇、村三级调解机制。做强村级“前哨所”,完善综治、调解、警务、网格化、心理服务5项功能,构建家门口解纷服务圈,实现小事就地化解。做优镇级“主战场”,整合人民来访、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推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实现大事联合调解。做实市级“终点站”,将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领导接访下访定点场所,及时处理重点矛盾,实现难事攻坚破解。二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机制。坚持“线上”和“线下”双向发力,深入开展“四进四送”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和律师一对一“坐诊式”服务,加快推动法律顾问“云上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三是构建“诉调、访调、检调”对接调解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创新推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深化访调对接,把调解作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抓手,将调解贯穿于依法办理的全过程。深化检调对接,在适用刑事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中引入调解,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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