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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竹溪:以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引擎 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新路径

2024-07-30 14:44 竹溪县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竹溪县司法局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引擎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探索出一条法治化新路径。

一、筑牢法治根基,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投入2000余万元,全面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复议庭、仲裁庭等功能区室,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全覆盖。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依托司法所、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97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并在城区打造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出台了《竹溪县法律服务综合管理制度》《竹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制度》,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秩序更加规范。

二、健全公法体系,提升惠民服务质效。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余件、公证案件200余件、司法鉴定案件150余件,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在政务大厅、社会治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水坪镇、中峰镇配备5家“无人律所”,通过远程资源提供网上在线法律服务,让群众享受24小时不打烊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组建竹溪县公共法律服务“12348”微信群300余个,年均受理线上咨询10000余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三、聚力涉企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室,组建涉企法律服务团队,紧盯企业经营发展的“堵点”“难点”和“热点”,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和服务指南,建立“企业点餐+政府送餐”机制,变“定量供应”为“看单点菜”,变配给服务为自选服务,进一步提高涉企法律服务质效。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集中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活动,在市场主体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针对涉法问题较多、有疑难杂症的企业,开展个性“面对面会诊”,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扩大经营、增产增效提信心、添活力、增动力。近年来,已开展法律政策宣讲173次,提出专业化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建议121条,审查各类合同314件,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1067人次,向企业提出风险预警建议142条,发放《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和“八五”普法读本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发挥顾问作用,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年均预算投入300余万元,全面落实党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县37个县直机关、15个乡镇政府、297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县直行政执法机关已实现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组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全面参与政府合同(协议)审查、重要文件审核、法律事务和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合法合规。组建法律服务队伍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通过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滚动驻村的方式,让法律顾问遍布全县所有村(社区),今年已开展法治宣讲1100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0人次,为乡村治理提供意见建议149条,累计受教育群众20余万人次。

五、坚持多元解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稳压器、减压阀”作用。建立“驻村顾问+司法所业务骨干+人民调解员+商会(村居)”的“1+N”工作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年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00多件。在县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仲裁+法院”商事纠纷诉讼仲裁对接工作室、“司法鉴定+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降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本。建立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在矛盾争议化解中的“分流阀”作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案前、案中调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全力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持续推进律师进信访大厅、进疑难案件,接待信访群众1826人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1420件,法律服务队伍在化解社会矛盾、信访积案、涉法涉诉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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