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北省司法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46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3条,要闻1118条,向社会发布征集立法及其他意见建议6条,发布征集结果15期;公开行政许可决定3091条、行政处罚10条;推送微信公众号1927条,微博信息17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7件,结转下年办理3件,办结44件,其中,依法公开6件,部分公开7件,因本机关不掌握或非公开主体不予公开19件,因属重复申请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不作处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司法厅制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认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份,并及时发布2024年度清理结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进行监测预警,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
(五)监督保障。督促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12345平台转办的各类工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因行政复议引发行政诉讼1件,均维持原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省司法厅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明确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二是对撤掉部分长期无更新内容的专栏;三是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的督促指导。
(二)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2024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向公众征求意见质量不高等问题。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压紧压实责任,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我厅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超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62件建议提案,其中人大建议28件(主办6件、会办22件),政协提案34件(主办7件、会办27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时、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并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集中公开。
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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