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要求,由湖北省司法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主要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在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www.hbsf.gov.cn)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电话87238535,传真87815189,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侧路22号,邮编430071。
一、概述
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根据我厅职能范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关建设(领导活动、财务公开、目标管理、廉政建设等)、政治工作(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情况等)、业务工作等六大类项目的信息,为公众查询和了解我厅工作信息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的22家政务信息网站,包括省司法厅、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市州司法局19个门户网站以及“楚天律师网”、"湖北法治网"、"湖北司法考试网"等3个专业网站对涉及到包括监狱管理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学教育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法制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11类事项进行了公开。
2014年,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8条。其中在省司法行政网站中公开1308条,包括机构职能类、法规政策类、业务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厅收到1起以信函形式提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按规定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我厅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2014年,我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面还有欠缺。三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方式有待丰富。
2015年,我厅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务信息、工作信息和便民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加大法律服务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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