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湖北省司法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主要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部分构成。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0年,省司法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任务和措施来抓,不断拓展深化和推动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都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形势,落实领导责任,部署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厅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办公部门组织协调、法制部门审查把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厅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公布有关政务信息,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
(二)狠抓学习培训,大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2010年省厅结合开展 “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和“争先创优”等活动,讲授电子政务建设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有步骤有计划开展了干部职工的信息化技能培训。 10月14日,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为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了《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专题辅导报告,着重阐述了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政府的意义、作用和途径,进一步提高了厅机关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认真梳理公开信息,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省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对象,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尽可能公开透明,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正甚至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如省厅除了把13项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上网向社会公开外,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结果和重大执法事项基本情况也对外公开。各监狱单位对服刑、戒毒人员的奖惩标准、程序、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制度。2010年,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司法行政机关五大类75项行政处罚项目的执法依据和裁量标准(其中律师管理26项、公证管理10项、司法鉴定管理8项、法律援助管理3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28项),为帮助社会公众和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了指南,增强了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此外,省厅还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4件政府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66件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河分别提出了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的意见和建议后,将清理结果编印成册,作为工具书在全系统内免费发放,并统一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目前,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对内公开向对外公开递进,由基本规定公开向执法细则公开、个案公开、结果公开和过程公开递进。
(四)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省厅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社会信息传递方式的变化,在原有宣传橱窗、公开公示栏、公开手册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加快了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信息化设施建设,提高了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拓宽了公开的覆盖面,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一楼大厅醒目位置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进行了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改版升级,不断优化栏目内容,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梳理和更新,完善了机构职能、行政权力的许可、审批、确认、检查以及覆盖司法行政全部职能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更加便于查询和使用。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新一轮清理结果和“审批项目最少、办事环节最简、申报资料最省、办理时限最短、收费标准最低”的工作目标,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管理工作进行了再优化,重新制作了新的流程图,增加了行政许可电子表格下载。各执法工作部门还把年度考核、年检获得通过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录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在厅门户网站和《湖北日报》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各单位也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示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向全社会公开,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全省31所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都印发了狱务公开手册,在会见室设置了狱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公开监狱刑罚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省戒毒局开展了所务公开栏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更新完善公开栏内容,主动创新公开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受到社会高度评价。
(五)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2010年以前,我厅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包括《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湖北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省司法厅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输管理办法》、《省司法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体系。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抓好上述规章制度的落实,省厅于2010年8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将执法信息公开分别纳入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狱执法、劳动教养执法质量考核体系,在百分比考核中分别占到 2-4分的分值。通过明确任务,量化目标,落实责任,提高了各部门、各单位对执法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增强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下半年,省厅又组织全系统对执法质量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抽查,重点检查了执法案卷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并就检查情况下发了工作通报。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对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发布量情况、门户网站信息点击率情况进行排名和定期检查、定期反馈、定期通报,强化完成信息公开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六)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一是利用聘请执法监督员,接待日、场所开放日等活动进行宣传。各监狱单位普遍建立了场所接待日、开放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活动。在场所开放日期间,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和社会各界来所参观,实地了解戒毒人员学习、生活、奖惩情况,把民警执法展现在群众眼前,增进了大家对民警执法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如省戒毒局在6.26世界禁毒日前夕,《禁毒法》颁布一周年时,在《湖北日报》以4个整版全面报道全省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和执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社会反响很好。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各界加深了对监狱戒毒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消除了疑惑和误解,也展现了我们监狱戒毒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我厅职能范围,通过厅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关建设(领导活动、财务公开、目标管理、廉政建设等)、政工作(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情况等)、业务工作等六大类项目的信息,为公众查询和了解我厅工作信息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的22家政务信息网站,包括省司法厅、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市州司法局19个门户网站以及“楚天律师网”、“湖北法治网”、“湖北司法考试网”等3个专业网站对涉及到包括监狱戒毒管理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学教育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法制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11类事项进行了公开。
2010年,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9条。其中在省司法行政网站中公开1511条,包括机构职能类、法规政策类、业务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厅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通过我厅网站“厅长信箱”、“公众诉求”、“在线沟通”等互动栏目受理的群众来信,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投诉专栏受理的群众来信,共计789人次,目前已回复556件,仍有233件正在办理中,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省司法厅共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现场咨询 人次,均及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厅继续实施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所产生的复印、邮寄等费用免交政策,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信息化硬件建设以及向其它有关部门提供政府信息数量方面与一些先进单位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加大推进力度,再添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进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更好更快发展提高强大支持和有力保证。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继续升级完善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突出信息性、便民性和互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的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核的法律服务工作新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把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厅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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