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3年,我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目标责任,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审查监督,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根据我厅职能范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关建设(领导活动、财务公开、目标管理、廉政建设等)、政治工作(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情况等)、业务工作等六大类项目的信息,为公众查询和了解我厅工作信息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的22家政务信息网站,包括省司法厅、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市州司法局19个门户网站以及"楚天律师网"、"湖北法治网"、"湖北司法考试网"等3个专业网站对涉及到包括监狱管理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学教育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法制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11类事项进行了公开。
2013年,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1条。其中在省司法行政网站中公开2481条,包括机构职能类、法规政策类、业务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我厅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2013年,我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与先进单位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面还有欠缺。各业务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管理为主,一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方式有待丰富,在如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更加灵活、便捷、及时地公开信息、提供服务等方面还要加强探索。为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继续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在线服务、互动交流功能,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创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发布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有关文件,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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