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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司法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3-02 09:05 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

本年度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湖北省司法厅编制。本年度报告将在湖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www.hbsf.gov.cn)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联系电话87238213,邮箱sifatingzhk@163.com,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高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厅党委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年初,厅党委听取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专题调研和听取重点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要求,指明方向,有力保障了厅门户网站正常运转,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规定以省厅或厅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的处室(单位)负责解读。省厅各处室(单位)在报送拟发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审定后,文件起草单位编写解读材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了重点解读。二是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对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的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印发了《湖北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规定考评对象每季度的信息报送任务、时限以及不同类型信息的报送渠道,明确了质量考评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务信息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2017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布平台,将《湖北省司法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湖北省司法厅2017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湖北省戒毒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我厅职能范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为公众查询和了解我厅工作信息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的23家政务信息网站,包括省司法厅、湖北法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市州司法局19个门户网站以及“楚天律师网”、“湖北法治网”、“湖北司法考试网”等3个专业网站对涉及到包括监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国家司法考试等工作事项进行了公开。

2017年,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72条。其中,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栏目公开3821条,在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公开2165条,在省司法厅官方APP公开2286条,在官方微博公开500条。包括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政务活动、政治工作(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情况等)、业务工作等六大类项目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厅收到13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按规定全部予以答复。回复及时,存档规范,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被判定违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我厅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2017年,我厅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范围仍需进一笔扩宽。二是政策解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全省系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厅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办法,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争取厅党委工作支持力度,提高工作推进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力度;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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