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律师公证专业高中初级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1-36861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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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08-20 |
文 号 | 鄂司职评办〔2021〕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政治处,武汉市楚信公证处: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精神,结合我省律师、公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定于2021年10月组织进行全省律师、公证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2021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和公证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
二、测试内容及方式
水平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的潜在能力。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测试结果的效用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要求,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算,三年有效。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四、需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1.与测试专业相符的执业证书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篇,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篇。
3.《湖北省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1份(在湖北省司法厅官网上下载)。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1份。
5.学历学位信息承诺书1份。
6.以上材料交由本单位及各市州司法局审核(申报高级还需报当地职改部门)后,在《湖北省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上盖章确认,由各市州司法局统一报送省厅职评办。
7.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需查验健康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进行体温测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7日。
2.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71号汉街总部国际A座1205。
3.联系人:王光顺、尤川;
联系方式:(027)87238605、87812768。
附件:1.湖北省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学历学位信息承诺书
湖北省司法厅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湖北省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 ||||||
填表日期:年月日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执业证号 | ||||||
性别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
工作年限 | 专业工作年限 | 从事专业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任现职时间 | |||||
测试专业 | 测试级别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意见 | 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审核意见 | 上级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 ||||
湖北省司法厅职评办制 |
附件2
学历学位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所提供的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无误,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如有不诚信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