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湖北省司法厅微信二维码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0-07-30 10:01 湖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0-133512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0-07-3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第2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现就我省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8109时至14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应于824日至28期间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毕业证书不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的,应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湖北省司法厅

2020730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