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湖北省司法厅微信二维码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

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

2020-07-28 09:52 湖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0-133506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0-07-2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为及时回应报考人员关注的问题和应了解的内容,我们汇总形成了考试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关于继续执行的考试其他政策规定,可查阅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及2018年、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和《湖北省司法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1.报考人员采取何种方式报名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打印成绩。

 2.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学历条件是什么?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报考人员应持何种有效毕业证书报名考试?

2020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2020年暂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4.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有哪些要求?

报考人员所持的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5.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能否报考?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当年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

6.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自考人员报考有何政策性规定?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部分自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只要在20209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15日至10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7.我省放宽报名条件的地方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孝昌县、大悟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阳新县、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的学历条件报考。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8.报考人员在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确认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对于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9.现役军人如何报名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报名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所属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10.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在我省报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相应承诺。

1)身份信息

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

    (2)学历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1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有什么要求?

我省今年继续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通过人像采集比对核验后进入考场。报名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以免系统无法识别人像,影响进场考试。

应当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配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圆领衫照、艺术照、侧面照、制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

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上传的电子照片。

12.报考人员以何种方式和标准交纳考试费?

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交费,建议使用支付宝、微信,按照网上指定账户支付考试费。

客观题考试费为每人180交费截止时间为81624。报名人员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

交纳客观题考试费后不能更改报名地。

主观题考试费为每人85元。交费时间为11100时至1114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13.我省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考区如何设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我省在武汉、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黄冈、咸宁、恩施等11个市(州)设置考区。主观题考试,根据报名确认情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考区,考区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14.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我省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在我省集中设置的主观题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在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在我省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报名确认,并在我省集中设置的主观题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15.考试方式、报名考试时间及考试具体安排?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728日至812;交费截止时间为816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21日至1030日;

1批次考试时间为1031日;

2批次考试时间为111

成绩公布时间为1110日。

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可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

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10日至1114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23日至1127日;

考试时间为1128

成绩公布时间为20211月中旬前。

16.应试人员能否选择客观题考试批次?

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每名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试批次,考试批次和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17.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8.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无效人员,能否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如具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须在报名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消2019年考试成绩后才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9.主观题考试中应试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比有什么不同?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的不同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20.主观题考试是否为应试人员配发法律法规汇编?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可在计算机上查询。

21.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如何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22.主观题考试系统支持哪些输入法?

在我省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具体为: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可以提前熟悉使用以上输入法。

23.报考人员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人员在交费前发现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证信息、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确认参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除因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选择变更考区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外,其他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24.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应试人员应注意什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顺利,司法行政机关将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考生报考数量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考区考点考场,优化考点考场编排,让应试人员就近参考,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应试人员应根据所在考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考试。

25.报考人员如何进行咨询?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报名人员查询司法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我省及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拨打报名网站公布的司法部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登陆司法部网站咨询。也可以拨打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027-87823138 8723514887893331

武汉市司法局027-82658046 82658161

黄石市司法局0714-6300278

襄阳市司法局0710-3555977

荆州市司法局0716-8527546 8527512

宜昌市司法局0717-6758077

十堰市司法局0719-8692342

孝感市司法局0712-2280667

荆门市司法局0724-2333815

鄂州市司法局027-56909339 56909337

黄冈市司法局0713-8384669

咸宁市司法局0715-8255180

随州市司法局0722-3944200

恩施州司法局0718-8225301

仙桃市司法局0728-3265837

天门市司法局0728-5227853 5221244

潜江市司法局0728-6231409

神农架林区司法局0719-3335549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