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2026年10月5日-10月11日)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31765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10-12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申请人/机构 | 许可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 四川蜀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 注销律所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103号 |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你所提交的四川蜀达(武汉)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材料和《关于同意四川蜀达(武汉)律师事务所注销的初审意见》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注销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四川蜀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 2026年10月8日 |
| 北京市(君都)武汉律师事务所 | 设立新所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104号 |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君都(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北京市君都(武汉)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你所设立北京市君都(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都(武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王喆。 | 202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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