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 2026年8月10日-8月16日)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26532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08-17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申请人/机构 | 许可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 刘晶,张劲泽,冯兵 | 设立新所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89号 | 仙桃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湖北楚联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湖北楚联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该所设立。该所名称经司法部检索核定为湖北楚联律师事务所。湖北楚联律师事务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刘晶。 | 2026年8月11日 |
| 上海汉盛(武汉)律师事务所 | 设立分所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90号 |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汉盛(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上海汉盛(武汉)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你所设立上海汉盛(武汉)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武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张山。 | 2026年8月11日 |
| 湖北孝法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变更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91号 | 孝感市司法局已将你所提交的变更负责人申请材料和《关于湖北孝法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审查意见书》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你所负责人由王舰变更为杨晓林。 | 2026年8月12日 |
| 湖北董永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变更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92号 | 孝感市司法局已将你所提交的变更负责人申请材料和《关于湖北董永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审查意见书》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你所负责人由邓师凡变更为陈文浩。 | 2026年8月12日 |
| 周亚平、雷芳、林瑶 | 设立新所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93号 |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湖北金曜恒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湖北金曜恒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该所设立。该所名称经司法部检索核定为湖北金曜恒律师事务所。湖北金曜恒律师事务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周亚平。 | 2026年8月12日 |
| 潘建华、吴若彤、邓纤纤 | 设立新所 |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6〕94号 | 荆州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湖北速准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湖北速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该所设立。该所名称经司法部检索核定为湖北速准律师事务所。湖北速准律师事务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潘建华。 | 2026年8月12日 |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