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兴中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5-34805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5-09-17 |
| 文 号 | 鄂司许决鉴字〔2025〕47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洪湖兴中法医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许可证》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0年9月23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办理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信函及原《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到本机关办理延续手续。
湖北省司法厅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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