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金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5-19244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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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12 |
文 号 | 鄂司许决鉴字〔2025〕27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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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设立登记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核定司法鉴定机构名称为武汉锐金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办理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
湖北省司法厅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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