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湖北法网 信息平台入口 无障碍阅读 微信湖北省司法厅微信二维码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关于准予设立湖北芒沃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关于准予设立湖北芒沃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2024-11-29 12:50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4-47795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11-28
文    号 鄂司许决律所字〔2024〕180号 有 效 性 有效

贺晓曦,张锐,袁玲: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湖北芒沃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湖北芒沃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该所设立。该所名称经司法部检索核定为湖北芒沃律师事务所。湖北芒沃律师事务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贺晓曦。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