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人行政许可事项(2026年8月31日-9月6日)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27114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09-07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申请人 | 许可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 杨胜号 | 司法行政机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82号 | 你于2026年8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9月2日 |
| 熊军波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83号 | 你于2026年8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9月2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9月2日 |
| 胡烨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85号 | 你于2026年9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在孝感孝正司法鉴定所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孝感孝正司法鉴定所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9月4日 |
| 耿红青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86号 | 你于2026年9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9月2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9月4日 |
| 熊国田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87号 | 你于2026年9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9月2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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