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人行政许可事项(2026年7月1日—7月31日)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25045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08-05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申请人 | 许可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机关 |
| 向龙京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99号 | 你于2026年6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训军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0号 | 你于2026年6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阳胜秋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4号 | 你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俞良宇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5号 | 你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钟仕寿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6号 | 你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王晓萍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7号 | 你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孙敬烈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8号 | 你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方亮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09号 | 你于2026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增加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增加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魏巍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0号 | 你于2026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郑江宏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1号 | 你于2026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曾剑友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2号 | 你于2026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索超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3号 | 你于2026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熊鑫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5号 | 你于2026年7月7日向本机关提出增加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增加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分领域及项目为: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邓军荣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6号 | 你于2026年7月1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的执业机构变更为襄阳汉江司法鉴定所。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崔秀红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7号 | 你于2026年7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在襄阳汉江司法鉴定所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襄阳汉江司法鉴定所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孙仲春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18号 | 你于2026年7月7日向本机关提出在襄阳汉江司法鉴定所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襄阳汉江司法鉴定所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分领域及项目为: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齐四刚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0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的执业机构变更为沙洋金维法医司法鉴定所。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徐良波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1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叶正云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2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潘峰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3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王高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4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张俊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5号 | 你于2026年7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邱德胜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6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静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7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9月1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6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陆鹏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8号 | 你于2026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逄永成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29号 | 你于2026年7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邓斌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1号 | 你于2026年7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6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喻军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2号 | 你于2026年7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6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胡太可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3号 | 你于2026年7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熊新忠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4号 | 你于2026年7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杨鹏鸣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5号 | 你于2026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万承兴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6号 | 你于2026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王强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7号 | 你于2026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王强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赵东林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8号 | 你于2026年7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1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杜心全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39号 | 你于2026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文茂林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0号 | 你于2026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何继武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2号 | 你于2026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1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衡博飞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3号 | 你于2026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增加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增加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分领域及项目为: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男性性功能与生育功能、嗅觉功能、前庭平衡功能)、医疗损害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黄菲菲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4号 | 你于2026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增加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增加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分领域及项目为: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男性性功能与生育功能、嗅觉功能、前庭平衡功能)、骨龄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易小兵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6号 | 你于2026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叶康铭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7号 | 你于2026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宋细国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8号 | 你于2026年7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徐卫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49号 | 你于2026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浩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0号 | 你于2026年7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汪厚根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1号 | 你于2026年7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黄回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2号 | 你于2026年7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9月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田忠凤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3号 | 你于2026年7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陶立志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5号 | 你于2026年7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屈立新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6号 | 你于2026年7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1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张登伟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7号 | 你于2026年7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黄光慧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8号 | 你于2026年7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8月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杨先全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259号 | 你于2026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的执业机构变更为宜昌三峡司法鉴定中心。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7月2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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