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人行政许可事项(2026年5月1日—5月31日)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25042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06-05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申请人 | 许可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机关 |
| 杨南芹 | 司法行政机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54号 | 你于2026年4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5月6日 | 湖北司法厅 |
| 吴俊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55号 | 你于2026年4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6日 | 湖北司法厅 |
| 涂友明 | 司法行政机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56号 | 你于2026年4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5月7日 | 湖北司法厅 |
| 刘安员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57号 | 你于2026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的执业机构变更为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7日 | 湖北司法厅 |
| 王勇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58号 | 你于2026年4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8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7日 | 湖北司法厅 |
| 杜平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59号 | 你于2026年4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7日 | 湖北司法厅 |
| 左海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63号 | 你于2026年5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变更减少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2日 | 湖北司法厅 |
| 徐卫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64号 | 你于2026年5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变更减少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2日 | 湖北司法厅 |
| 叶康铭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65号 | 你于2026年5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变更减少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2日 | 湖北司法厅 |
| 吴京鄂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66号 | 你于2026年5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的执业机构变更为荆门今宋法医司法鉴定所。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5日 | 湖北司法厅 |
| 刘克刚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73号 | 你于2026年5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3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8日 | 湖北司法厅 |
| 章永灿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69号 | 你于2026年5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1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季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70号 | 你于2026年5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1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位妮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71号 | 你于2026年5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1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程原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72号 | 你于2026年5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3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18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倪伟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79号 | 你于2026年5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7月20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21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肖义成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80号 | 你于2026年5月12日向荆州市司法局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2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5月27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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