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鉴定人行政许可事项(2026年3月1日—3月31日)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6-25040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6-04-03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申请人 | 许可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机关 |
| 郑曦 | 司法行政机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82号 | 你于2026年2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3月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严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83号 | 你于2026年3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3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6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士杰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84号 | 你于2026年3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3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6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周筱箐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87号 | 你于2026年3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6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杰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88号 | 你于2026年3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3月3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叶卫平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89号 | 你于2026年3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3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沈祖辉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90号 | 你于2026年3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沈祖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3月17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辛华雯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91号 | 你于2026年3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3月11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9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琛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94号 | 你于2026年3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在湖北平安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湖北平安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执业,执业类别为痕迹鉴定,分领域及项目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11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瞿珍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95号 | 你于2026年3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在武汉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室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武汉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室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物证鉴定(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11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黄正友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97号 | 你于2026年3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12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12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何鸣镝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99号 | 你于2026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王霞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0号 | 你于2026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云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1号 | 你于2026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5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危蓉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2号 | 你于2026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在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类别为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3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胡宏伟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3号 | 你于2026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在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类别为痕迹鉴定,分领域及项目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肖四顺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4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9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德岳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5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谈中华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6号 | 你于2026年3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张末成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7号 | 你于2026年3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魏斌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8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2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5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王亦农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09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蔡宏新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0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5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周宏斌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1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绪雄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2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2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周清礼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3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2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步满 | 司法行政机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4号 | 你于2026年3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3月25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李祖佑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5号 | 你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4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严国山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6号 | 你于2026年3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4月23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26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冯家泉 | 司法行政机关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7号 | 你于2026年3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3月3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罗顶世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8号 | 你于2026年3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3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 陈治军 | 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 鄂司许决鉴字〔2026〕119号 | 你于2026年3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31年5月4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2026年3月30日 | 湖北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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