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丰-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5-37763 | 分 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5-10-24 |
| 文 号 | 鄂司许决鉴字〔2025〕52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周雪丰:
你于2025年10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在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登记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毒品鉴定、合成药毒物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湖北省司法厅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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