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襄河-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5-10481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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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5-03-25 |
文 号 | 鄂司许决鉴字〔2025〕17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刘襄河:
你于2025年3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增加执业类别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增加的执业类别为: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0603生态破坏行为致微生物损害鉴定、0604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05生态破坏行为致草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06生态破坏行为致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09生态破坏行为致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12生态破坏行为致城市生态系统损害鉴定、0613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湖北省司法厅
2025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