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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燕律师恢复执业

陈芳燕律师恢复执业

2024-12-19 10:41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4-47725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12-11
文    号 ​鄂司许决律人字〔2024〕2393号 有 效 性 有效

陈芳燕: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你提交的申请律师执业的材料报送省司法厅,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对你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决定准予你在湖北栩文律师事务所执业。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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