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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丹-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向丹-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06-05 11:25 湖北省司法厅
索 引 号 011043217/2024-23376 分    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5-30
文    号 鄂司许决鉴字〔2024〕17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向丹:

你于2024年5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29年7月5日。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湖北省司法厅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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