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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湖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据统计

2019年度湖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据统计

2019-12-30 10:33 湖北省司法厅

    按照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2019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统计。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580件,比2018年减少2487件,降幅为35.19%;涉及申请人5564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92件,受理率为87.16%。其中:

12019年,省政府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35件,受理144件,涉及申请人384人。

22019年,报送数据的省直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8件,受理276件。(见表1

313个市州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915件,较2018下降37.02%。其中,武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超过1600件(见表2)。13个市州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1件,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1613件,降幅为57.32%(见表3)。

42019年,全省103个县级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70,其中,9个县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超过35件(见表4),13个县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少于5件(见表5)。

表1:省直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部    门

收案数

受理数

部    门

收案数

受理数

省人社厅

81

81

省财政厅

5

5

省自然资源厅

81

72

省交通厅

5

4

省司法厅

56

50

省生态环境厅

2

2

市场监督

管理局

32

29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

1

省公安厅

20

17

省发改委

1

1

省卫

14

14

合 计

298

276

表2:市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

市 州

收到

受理

市 州

收到

受理

武汉市

1611

1433

孝感市

158

109

十堰市

312

292

黄石市

155

141

宜昌市

302

284

咸宁市

138

127

襄阳市

288

252

荆门市

97

73

荆州市

239

203

鄂州市

94

88

恩施州

236

198

随州市

80

68

黄冈市

205

184

总 计

3915

3452

表3:市州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

单位

武汉

襄阳

十堰

宜昌

荆州

鄂州

孝感

黄石

黄冈

咸宁

恩施

随州

荆门

收件数

281

171

138

98

81

81

77

66

62

60

50

20

16

表4: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以上县市区情况

单 位

武汉市武昌区

武汉市洪山区

武汉市硚口区

武汉市江岸区

恩施市

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市蔡甸区

武汉市

青山区

远安县

收件数

196

104

64

63

42

38

38

36

35

表5: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以下县市区情况

单 位

黄石市铁山区

宜昌

市点

军区

十堰

市张

湾区

鄂州市华容区

宜昌市西陵区

武汉市汉南区

鄂州市梁子湖区

宜昌市猇亭区

荆门

市掇

刀区

黄石市西塞山区

黄石市下陆区

收件数

4

4

4

4

4

3

3

2

2

1

1

0

0

2.被申请人情况

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占3.58%,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56.56%,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19.94%,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2.66%(见表6)。

表6: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

行政

机关

乡镇

政府

县级政

府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

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

部 门

省政府

其他

合计

件 数

143

1907

351

717

79

37

69

689

3992

占 比

3.58%

47.77%

8.79%

17.96%

1.98%

0.93%

1.73%

17.26%

100%

3.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36.72%,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52.58%,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10.7%(见表7)。

表7: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复议

机关

县级政

府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

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

部 门

省政府

合计

件 数

196

1270

1053

1046

283

144

3992

占 比

4.91%

31.81%

26.38%

26.20%

7.09%

3.61%

100%

4.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和事项

公安、房屋征补(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土地、市场监管等6个领域的案件较为集中,占案件总数的78.63%(见表8)。案件主要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事项,行政处罚类案件最多(见表9)。

表8: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

行政管

理领域

公安

房屋征补(拆迁)

劳动和社会 保 障

城乡规划

土地

市场监管

件 数

1360

385

367

359

347

321

占 比

34.07%

9.64%

9.19%

8.99%

8.69%

8.04%

表9:申请行政复议事项

事 项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行政

征收

行政

许可

行政

确权

行政

确认

信息

公开

举报投诉处理

行 政

不作为

其 他

合计

件 数

1768

343

304

73

132

298

421

261

130

262

3392

占 比

44.29%

8.59%

7.61%

1.83%

3.31%

7.46%

10.55%

6.54%

3.26%

6.56%

100%

5.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

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772件(含上期结转780件),已审结4487件,审结率为94.03%。从审理结果看,维持占45.49%,以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方式结案的占18.90%,以调解、被申请人自我纠错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等间接纠错方式结案的占21.35%(见表10)。

表10: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

审理

结果

总计

驳回

维持

确认

违法

撤销

变更

责令

履行

终止

其他

调解

(和解)

其他

件数

4487

508

2041

175

581

17

75

286

672

132

占比

100%

11.32%

45.49%

3.90%

12.95%

0.38%

1.67%

6.37%

14.98%

2.94%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19年全省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6194件。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8件。负责人出庭应诉3250次。

1.应诉机关情况。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4370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350件,共同应诉1474件。

2.应诉机关级别情况。行政应诉案件主要发生在县级政府及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占案件总数80.76%(见表11)。

表11:应诉机关级别情况

行政

机关

乡镇

政府

县级政

府部门

县级

政府

市级政

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

部 门

省政府

其他

合计

件 数

249

1748

2196

1058

238

137

80

488

6194

占 比

4.02%

28.22%

35.46%

17.08%

3.84%

2.21%

1.29%

7.88%

100%

3.行政应诉案件审理结果。已审结的5311件行政应诉案件中,一审判决3066件(见表12),一审裁定2138件,一审调解107件。一审判决改变案件777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4.63%(见表13)。

表12:行政应诉案件审理情况

一审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

改变

或者被告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被告继续履行协议确认协议有效

或者确认协议无效

解除协议

驳回赔偿请求

2166

777

29

39

2

18

35

表13:一审判决改变情况

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

复议机关单独应诉

共同应诉

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

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

279

5

224

123

22

1

11

3

45

2

34

28

二、主要特点

(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降幅较大。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县级行政复议工作由司法局承接,多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并未同时转隶,新接手复议工作的同志不熟悉业务,有的有畏难情绪未能做到应受尽受。二是法院系统改革不断深入,主审法官、合议庭成为审判权的主体,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更多的当事人选择了行政诉讼途径。三是复议力量不足,工作效率偏低,造成部分案件未能及时上传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有单位在平台上无法建立账号。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机关也加大了矛盾纠纷调解力度,部分行政争议得到及时化解,未进入行政复议渠道。

(二)行政复议工作效能提升明显。审结的448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以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方式结案的占18.90%,以调解、被申请人自我纠错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等间接纠错方式结案的占21.35%,综合纠错率达40.25%,创历史新高。一审判决改变案件中,复议机关单独应诉判决改变37件,仅占一审判决改变案件中4.76%。赔偿决定涉及金额超过7950万元,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27,行政复议监督效果日益显现

(三)行政执法问题突出领域较为集中。从行政管理类别来看,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补(拆迁)(155件)、土地(124件)、公安(121件)、城乡规划(9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67件)、市场监管(66件);一审判决改变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补(拆迁)(192件)、土地(135件)、劳动和社会保障(107件)、不动产登记(65件)、民政(64件)、城乡规划(5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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