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 湖北省启动实地督察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0-157860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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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依法治省办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15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11月10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决定对十堰、荆州等8个市州和有关省直部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七五”普法等三项重点工作的实地督察。
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往年不同,除市州外,涉及经济宏观调控、满足老百姓现实需求以及与市场主体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省直部门,今年也被纳入实地督察范围。
督察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聚焦2018年以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是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是否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及加强法治建设责任考核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要聚焦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落实2019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完善行政立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七五”普法情况,主要聚焦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
按照督察工作部署,11月10日起至12月中旬,由实职副厅级干部担任组长的4个督察组,将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原则,开展实地督察。每个督察组配备执法记录仪,方便开展暗访,将督察工作落到实处。今年7月,我省选聘首届法治督察员,他们将受邀参与本次督察。督察结束后,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召开专题会,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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