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0-143733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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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黄石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1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16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三组赴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城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光辉、祝红梅率第一检查组,先后前往大冶市金山店镇永丰村调委会、罗桥街办调委会、大冶市人民法院诉前调委会、大冶市调解中心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和家、姜笑山率第二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阳新县三溪镇调委会、阳新县交通事故调委会、阳新县医疗纠纷调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国率第三检查组,先后检查了黄石城区的陈君(团队)调解工作室、市家调委、市医调委、黄石港街道调委会。
当天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黄石市司法局负责人就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院、市直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了人民调解法规定的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组通报法律知识测试和第三方评估情况;各执法检查组召集人分别汇报了上午的检查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郁辉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作表态发言。
李新国表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体制机制;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当前存在的问题早日解决;要加强考核评价,实现压力层层传导,工作落实落地;要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切实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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