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0-166694 | 分 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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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普法办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0-03-02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普法办,省直各部门普法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工作部:
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目标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通过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学习宣传,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将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要注重《社区矫正法》颁布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统一协调、互为补充的刑罚执行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又要完善教育帮扶的措施方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又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注重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
(三)要突出《社区矫正法》亮点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贵的规定;重点宣传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国家推动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及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规定;重点宣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
三、细化工作安排
(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二是组织一次学习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领导、高校专家、社区矫正实务工作者等,开展《社区矫正法》讨论交流,研究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三是开展一次专题宣讲。邀请立法专家到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专题辅导、组成宣讲团下基层巡回宣讲、广泛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四是举办一期专题培训。举办一期《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加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和掌握;五是梳理一次社区矫正规章规定。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精神要义,对现有的我省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办法、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全力做好我省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废除、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参与单位的学习宣传。将《社区矫正法》作为2020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必学和必考内容,进一步提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共商协作机制。
(三)认真做好全省社会面的学习宣传。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2020年度法治湖北建设考评和全省普法工作内容,纳入依法治省专项督察范围;二是制定宣传方案,统一规范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海报和手册,制作宣传短片,统筹指导全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三是在6月份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五是利用省内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实效和感染力。
(四)抓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一是提请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社区矫正委员会,指导全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以及部门间工作协同;二是提请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各地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报请政府和编制部门,设置社区矫正管理局,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备,推进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为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是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协调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将居(村)委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四是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组织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五是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抓好全省“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建设,优化升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加快法院信息化联网以及与检察、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工作,依法调整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管理工作模式。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具体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法律规定。
(二)切实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利用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契机,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在6月底前要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三)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依法明确各部门在《社区矫正法》中的任务和职责,共同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引向深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普法办 湖北省司法厅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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