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0-166665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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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0-08-17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
按照省司法厅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提出的“重点工作项目化、目标责任化和责任考评化”的要求,为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6条落地见效,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打造精品项目,厅营商办在各处室(单位)确定的项目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决定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项目化,打造一批有创新、能复制、可推广的业务工作品牌,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实现“一张清单全覆盖”。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工作项目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建立
重点项目任务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确保任务落实。推行“月总结、季报告、年考评”。各单位每月底要对照重点项目清单进行总结,将项目完成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厅营商办;各单位每季度要认真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报告报厅营商办;厅营商办每年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向厅党委报告。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等重大问题上,省司法厅各相关处室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厅营商办及时协调处理和沟通,必要时提交领导研究审议,确保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更加科学合理。
三、求真务实,检查督办。围绕“省委30条措施”、《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执行情况、“省司法厅16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项目清单》落实情况,以及媒体曝光、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厅营商办将采取电话问询、实地督导、暗访督察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办。同时,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单位)结合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采取实地调研检查、专项考核考评等方式,加强对市州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复杂、整改难度较大或推进整改工作不力等情况,及时向厅党委报告,提请调度。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各单位报送的进展情况以及检查督办情况,厅营商办将定期整理汇总,并报送厅领导参阅,督促整改。
四、扩大影响,营造氛围。各单位围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结合《民法典》宣讲、“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及时反映司法行政系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湖北省司法厅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吴练 贾珈 15902716825 13343404390)
附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在全省范围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 已经省委领导批准,8月份下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 |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各地党委依法治市(州)办;省直相关部门 |
2 | 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 1.推进2020年行政立法计划落地落实,启动2021年行政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2.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阶段性总结。 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先进典型宣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4.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加强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 1.调研起草(8月上旬); 2.征求意见(8月中旬); 3.修订完善(8月下旬); 4.提请印发(9月初)。 | 法治调研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3 | 制定出台《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 按照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抓好《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在深入分析我省农民工欠薪根源、梳理现有治理农民工欠薪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治理欠薪实践经验基础上,以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欠薪问题,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用工环境。 | 拟于8月份向有关省直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10月份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 立法一处 |
4 | 制定出台《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
2.抓紧调研。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开展立法调研:一是书面调研,已于6月底完成,主要调研了5个市(州)和6个县(市、区)。二是视频座谈。已于8月3日召开,5个市(州)、5个县(市、区)参加,主会 |
3.审修阶段(7月至8月中旬)。 | 立法二处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5 | 制定出台《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 场邀请了部分企业和协会代表参加。力求调研面广泛且具有代表性,调研收集到了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 3.快速审修。7月已完成对省直有关部门第二次意见,并邀请专家进行立法论证。在进一步收集梳理各方意 见后,修改完善草案,报经厅党委研究审议。8月中旬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公布。 4.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着力解决相关难点问题。 | 立法二处 | |
6 | 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 | 1.加强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省银监局、省税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法规处联系,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2.组织开展对清理工作调研,指导各地各部门清理工作的落实落地。 3.按规定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1.自查阶段(8月30日前); 2.审查阶段(9月30日前); 3.审定阶段(10月10日前); 4.公布阶段(10月15日前)。 |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各部门和部分中央驻鄂单位法制工作机构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7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专项监督 |
3.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效能目标考核,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 1.开展调研督导(9至10月) |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督察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省直各执法部门。 |
8 |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 1.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协调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武昌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 1.调整普法处经费预算(8月上旬); |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9 | 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 | 1.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 2.加强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规范化,做到“六统一”。 3.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以信息、简报、案例等形式,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影响力。 4.推动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仲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建设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不划分具体阶段,各地结合实际,抓好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就地化解工作。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复议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10 | 推动出台《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抓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实施 | 1.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指导武汉、襄阳、宜昌市做好自贸区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对接联系自贸区管委会等部门,将公证服务自贸区工作做出经验成果。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若干家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更好服务企业间正常技术交流。持续推进公证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企业办理公证效率。 2.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鼓励宜昌、荆州培育设立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助力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 | 1.1月至6月,协助立法调研组起草《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提交厅党委审议; 2.7月上旬,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 公共法律服务处、科技信息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11 | 推动出台《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抓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实施 | 资环境。 3.推动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指导各地创新推出二维码、小程序、APP等非传统型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开发更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4.组织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依法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 3.7月下旬,参加《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通过情况分组讨论; 4.力争年内尽快审议通过出台《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5.抓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相关优化营商环境条款的贯彻实施。 | 公共法律服务处、科技信息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12 |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 |
|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8月底前); 2.组织实施,全面推进。(9月中旬); 3.完善机制,常态运行。(10月中旬)。 | 公共法律服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科信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13 |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 | 解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减少涉企矛盾纠纷的发生。
5.形成产品体系。聚焦企业设立、企业用地、企业用工等,分批次推出一批企业专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 ||
14 | 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
3.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联系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本系统所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 | 1.3月联合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举措 | 项目进度 | 责任单位 |
15 | 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 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4.完善机制,内外兼治。建立“法治体检”常态化工作机制,探索律师调解机构进企业商会以及民营企业内部公司律师制度。 | 2.4月至5月组织律师事务所集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3.6月至10月督导各地“法治体检”活动进展情况; 4.11月对“法治体检”活动进行总结。 | 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
16 | 湖北省律师协会调解中心服务提升计划 | 1.强化省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及“调解网”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制度,优化调解流程。 2.在省律协调解中心下设商事调解专门部门,组建专门服务团队,针对商事纠纷调解的重点、难点开展调研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律师商事调解能力水平。 3.与各级法院、工商联、仲裁等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积极承接调解案件。 4.与“12348湖北法网”的“要调解”功能无缝对接,搭建全省律师调解组织在线调解的平台。 | 1.9月前成立省律协商事调解专门部门,完成1份调解专题调研报告; 2.10月份完成省律协调解中心制度规范梳理,整理10个左右调解典型案例,全年办理200起左右调解案件。 | 省律师协会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