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索 引 号 | 011043217/2025-07965 | 分 类 | 政务公开;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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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任检查组组长、厅相关处室(单位)干部、专家为成员的4个检查小组及武汉市、恩施州司法局组织的2个检查组。检查统筹协调工作由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
二、检查对象
各检查组抽查1个市(州),随机抽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
三、检查时间
2024年8月至9月。
四、检查内容
对各市(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四个方面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详见附件)
五、检查步骤
(一)协调沟通。各检查组按照检查通知的有关要求,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联系落实检查具体时间,指导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二)会议座谈。检查组组长主持召开被检查单位座谈会,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轨迹核查。检查考核组根据检查评分细则检查相关资料。
(四)现场察看。检查组赴法律服务机构实地察看相关工作情况。
(五)总结反馈。检查组组长对检查情况及抽查事项得分情况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检查考核组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各检查考核组要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按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守规定,改进作风。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杜绝违规吃喝。
附件:1. 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分组名单
2.2024年省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表
附件: